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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是在郑州大学党委领导下,在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指导下,对郑州大学全体研究生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广大研究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郑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团体会员身份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和郑州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研究生的健康成长成才。
 
第四条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下,加强研究生的政治思想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研究生的头脑,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以科研创新为中心,积极搭建学术交流、创新竞赛平台,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培育大学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积极反映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研究生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六)加强校研究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一支团结奋进、务实高效的研究生干部队伍,全面提高研究生会干部的服务意识与综合素质。
(七)立足本校研究生会工作,加强对外交流,扩大我校影响,提高我校知名度。
 
第二章 会  员
 
第五条 凡取得郑州大学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的在校研究生均为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拥有下列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有权对研究生会干部进行监督;
(四)有权参加研究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本会给予保护和委托申诉;
(六)本会会员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本会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二)努力完成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科研工作等任务;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参加本会会议和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声誉和利益。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在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指导下,按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依照本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九条 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校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全体研究生负责。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推迟举行,具体召开时间由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决定,报校党委批准。

第十条
校研究生代表大会任务:
(一)听取并审议校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二)修改并通过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三)讨论并决定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选举新一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
(五)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应当完成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 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对校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享有听取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对新一届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候选人有审查权、建议权和选举权;
(三)有听取并反映本会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出席校研究生代表大会,认真履行职责的义务。

第十二条 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是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校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对校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校研究生会机构设置:
校研究生会由主席团和各工作部门组成。
主席团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各工作部门工作。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5-7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设主席助理、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工作。
   各工作部门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各部一般设部长(主任)1人,副部长(副主任)2-4人,干事若干人。
 
第十四条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职责:
(一)负责校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
(二)主持召开校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工作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及时进行检查、总结;
(三)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增设、撤并工作部门,任免各工作部门成员;
(四)召集全校研究生会主席联席会议。研究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推迟召开;
(五)听取校团委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校研究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秘书处、办公室、学术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生活部、女生部、外联部、网络部等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六条 校研究生会秘书长由校团委专职教师兼任,代表校团委负责协调、指导研究生会的工作。
 
第十七条 研究生会各工作部门的具体工作依据《郑州大学研究生会工作细则》进行。
 
第四章 干部任免
 
第十八条 校研究生会干部的资格:
(一)取得郑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
(三)品行端正,诚恳热情,热爱学习,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
 
第十九条 校研究生会干部任免:
(一)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期间,由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由校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选举产生。
(二)所有校研究生会干部一经任命,不得擅自离职,如因特殊原因,确不适合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者,须按如下程序进行: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出现不适合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上级党团组织批准后,方可离职;主席助理、副秘书长、各部部长等其他成员出现不适合继续担任本职工作者,须由本人向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提交书面申请,经主席团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方可离职。拟离职人员被批准离职前,仍须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第五章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
 
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在我校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会,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基层研究生会)是校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各基层研究生会在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在基层团组织和校研究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基层研究生会设立主席、副主席和相应工作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各基层研究生会应积极配合校研究生会做好各项工作,贯彻执行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积极完成校研究生会委托的各项任务,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定期参加校研究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第六章 奖惩和表彰
 
第二十二条 校研究生会对所有研究生会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以一定方式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任职期间明显不称职或严重违反有关纪律的研究生会干部,由秘书处提出处理意见,报主席团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校研究生会每年对各基层研究生会进行一次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者,给予相应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研究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七年五月

研究生会制度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办法
 
1、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会)的财务管理由校研会财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由校研会主席团成员、办公室主任组成,组长由校研会主席担任,校研会主席团进行宏观指导和把握,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
2、校研会财务管理范围包括学校各部门提供的活动经费,社会赞助费及其它一切可以利用的资金。
3、校研会的资金使用权限:校研会各职能部门的部长(单项活动负责人)无权自行使用资金,分管副主席对100元以下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批,并向主席团汇报;超过100元的资金使用由校研会主席团进行审批,并向校团委汇报。
4、校研会各项活动的支出必须以“节约开支,提高资金利用率”为原则,校研会的资金、经费由校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
5、校研会的资金使用程序:提出资金申请——审批——自行垫付支出或从办公室借款——报销或还款冲帐。
6、需要借款的部门持分管副主席签批申请,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到办公室借款,并出具借款条。
7、活动全部结束后,由部门负责人将本次活动全部票据汇总.经审批后方可报销。有借款的部门直接到办公室还款冲帐。
8、活动实际开支应控制在预算内;因特殊情况超出预算的必须由校研会主席团审批。
9、任何费用单据必须经手人签字和注明款项用途,经分管副主席签字方可报销,签字必须注明审批签字时间。
10、报帐时间应该在活动结束一周以内。
11、校研会办公室的日常办公开支报销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12、赞助款使用首先确保受赞助活动支出,实行专款专用,多余经费由校研会主席团负责具体使用。
13、对于筹措赞助的干部和同学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比例是筹措赞助金额(或物品)的20%.
14、校研会的财务管理应建立专门账簿,校研会主席团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人在学期末,将有关费用情况向校团委及校研会主席团提供详细报表,并存档。
1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0五年三月十二日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干部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会干部的科学管理,保障研究生会干部的优化、高效,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郑州大学所有研究生会干部,考核由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负责实施。
第三条 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的方式:实行组织考评和个人自评相结合,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主要依据工作勤勉程度及投入热情进行评估。
2、工作绩效,主要依据工作数量、质量、贡献、效益及工作中体现出来的组织管理能力进行评估。
3、工作作风,主要依据工作中与同学及老师的关系进行评估。
第六条 考核时间: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结果由郑州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负责整理公布,以便接受广大研究生的监督。
第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位于参加考核人数的前 25%的为优秀,位于中间的65%为称职,位于最后10%的为不称职,连续二次考核为不称职的.将撤消被考核人职务。考核优秀的将给予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1、协调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究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促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2、根据校研究生会的财务制度负责校研究生会的财务工作。
3、及时了解各类会议的召开,负责校研究生会办公室及会议室的布置、协调及使用等后勤、内务工作。
4、负责处理校研究生会的各种来函、来电,负责有关会议的通知。
5、贯彻执行校研究生会的决定,及时处理校研究生会各项紧急任务。
6、定期编写、报送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校研究生会的工作情况,以及广大研究生同学的生活、学习和思想动态。
7、负责会议的记录、校研究生会文件的归档。
8、做好校研究生会内部的章程制度汇编工作。
9、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卫生清理和整体装饰,使之整洁美观。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1、办公室人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2、对办公室的物品须爱惜,不得随意损坏,挪为私用。
3、及时清理、整理帐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应及时关闭。
4、借用他人或办公室的东西,须征得同意,使用后及时送还或放回原处。
5、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有关文件、资料等。
6、电话来时,及时接听.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机构、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简。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进行私人聊天.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7、接待工作及其要求: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迟到、不缺席;有客人来访,应从座位上站起来招呼接待,并让座;来客多时应按先后次序接待,不能先接待熟悉客人;因有紧要事项需先接待后来客人的,须向先到客人简要说明原因,征得同意;接待客人时应主动、热情、大方。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究生会)文件、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校研究生会开展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研究生会文件包括校研究生会收到的和自身工作及活动开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所有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真实记录.校研究生会档案指有保存价值的、能反映校研究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归档保存的各种形式的文件。
第三条 校研究生会文档统一由办公室管理,任何人不得把文件档案据为己有、擅自篡改或销毁。
第四条 为了利用方便,没有归档的文件要分类存放,每学期期末指定专人对本学期内形成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剔除销毁。
第五条 文书档案人员在管理好档案的基础上,应及时提供使用,充分发挥档案的参考服务和依据凭证作用,为校研究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
第六条 借阅文件、档案需办理登记手续。对不宜公开的文件或档案,需经分管副主席同意,才能提供使用。
第七条 借阅人员要爱护档案资料.严禁在档案资料上画圈划线,折叠涂改。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文档管理人员调离本岗位时,需先办理档案工作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值班制度
 
1、为保证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确保与校内各部门联系的畅通,及时反映情况,处理突发事件,特制定校研究生会值班制度。
2、校研究生会干部按照责任到部的原则,进行值班。
3、值班时间:在重大活动期间和特殊时期。值班地点:校研究生会办公室。
4、值班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包括值班人、值班时间及值班事项,不得擅自离岗。
5、认真、礼貌地接待来访者,有重要情况登记于值班日志上.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向校研究生会办公室主任汇报。
6、做好办公室的卫生清洁工作。
7、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另行安排。
8、值班日志由办公室学期末归档。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宣传工作办法
 
1、为了加强对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究生会)工作的全面宣传,树立校研究生会的形象,扩大校研究生会在校内外的影响,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2、配合校党委、团委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向广大研究生及时宣传学校有关精神,及时了解广大研究生思想行为动态,并就此提出相应的宣传工作对策。
3、通过网络、报刊、横幅、海报和传单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报道校研究生会的工作。
4、与校内外电台、电视台、报社及其它新闻媒体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5、建立与各院级研究生会的工作联系,由专人负责整理各院级研究生活动材料并定期向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汇报。
6、校研究生会各部门每项活动应与校研究生会宣传部沟通,由宣传部撰稿,交分管副主席修改之后定稿。重要事项由校研究生会秘书长定稿。
7、有校级以上领导参加的活动必须在活动前报校研究生会宣传部,活动结束后立即将活动材料上报,进行宣传报道。
8、实行工作简报和新闻快递的专人报送制度,由校研究生会宣传部指派专人负责报送党委宣传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校报编辑部、校学生会等单位。
9、重要活动宣传稿件应在活动开展前和结束后报送校报编辑部、团委宣传部、学校广播站和校研究生会网站等校内宣传媒体。
10、本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组织开展大型活动简易程序
 
一、提案
由组织者提出活动建议和方案.上报郑州大学研究生会(以下简称校研究生会)主席团,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批准。
二、组织活动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批准后,确定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召开部门会议,确定具体责任人,并相应开展各个方面的工作。
(一)与校内合办单位联系、协调,对活动事项进行调整并最终确定。
(二)撰写议程.对活动进行可行性分析,写明活动的意义、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将活动程序和活动各个环节按时间顺序逐一列明,按照活动性质和规模,对活动所需经费进行预算,上报校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 根据活动性质,规模,联系赞助单位,取得赞助。
(四)设计请柬,列出活动将要邀请的嘉宾及媒体,填写并发放请柬,与各参与者联系,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进行前期宣传工作:
1、撰写宣传词,制作展板。突出活动主题.一般应于活动前两、三天置放于校园醒目地段;
2、制作横幅。横幅的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应于活动前两、三天悬挂于校园醒目地段;
3、张贴海报。统计粘贴海报的地方,计算出所需海报的总数,设计海报用语,于活动前两三天粘贴。
4,根据活动要求,邀请校内外媒体参与。
5、根据活动要求,上传学校网站、校研究生会网站进行前期宣传。
(六)按照活动规模,联系场地,办理相应手续。
(七)场地的布置:
l、按照活动性质及规模,布置场地;
2、按要求准备和购买活动所需物品;
3、根据出席人员制作座签,合理摆放。
4、制作、粘贴场地所需标语,徽标等。
(八)现场的安排:按照所定议程有次序开展活动,进行现场的摄影、摄像。
(九)、清理现场:活动结束后,清理现场,收好座签等常用物品,清扫现场垃圾,将桌椅放回原处。
三、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对活动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及对各方面的影响,并上报校研究生会主席团。
 
 
                                                  郑州大学研究生会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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