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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级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郑州大学2003级学生 国防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国办发[2001]48号文件《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03级学生国防教育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国防法》、《兵役法》、《教育法》和《国防教育法》为依据,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为内容,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组织开展学校的国防教育工作。 通过组织学生系统地接受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自我管理的能力;通过训练,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培养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03级学生的国防教育,采取集中军事训练和分散理论教学的形式进行。集中军事训练阶段,由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组成一个军训团,承训部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71320部队担任,军训教官共205名。军训团团长,由部队指派干部担任,军训团政委由学校武装部部长担任。各连连长,班长由部队教官担任,各院、系年级辅导员任连队政治指导员;各连副连长、副班长由学生担任。 2003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工作,依据学校教务处的安排,以院、系为单位分班组织上课。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和武装部统一安排,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训人数、训练时间及内容 2003级参训新生共计6892人。 集中军事训练时间从2003年9月11日至9月29日,共计19天,计2个学分;军事理论教学时间,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军事理论课为必修课,共计36个学时,计2个学分。 集中军事训练和理论教学内容,依据国家教育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实施。集中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成绩载入学生档案。 四、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防教育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筹备,周密计划,认真落实。校内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保证学校军训工作的圆满完成。 2、各院、系要做好学校国防教育两个阶段的各项工作,要成立与学校相应的军训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训练期间,各军训连要成立临时党、团支部,各级领导和年级辅导员(指导员)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深入训练场配合部队教官开展工作,同时要关心部队教官的生活,确保军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集中训练期间,所有参训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军事化教学秩序和军训团的各项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要做到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重教官,刻苦训练,努力完成训练任务。凡参训时间不够二分之一者,必须重训;军事理论课成绩不及格者,重新补考。 4、部队教官在组织训练和教学时,要发扬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贯彻执行三大条令,做到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纪律,科学施教、文明带兵。 5、各院、系及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各军训连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经常组织安全教育、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和事故苗头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附表1:郑州大学2003级学生军训团编成序列表 附表2:郑州大学2003级学生集中军事训练内容 附表3:郑州大学2003级学生集中军事训练计划 附表4:郑州大学2003级学生政治教育及活动计划 附表5:郑州大学2003级学生集中军事训练用车计划 郑 州 大 学 200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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