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条例
公寓管理条例
 
您的位置:首页>>>规章制度>>>公寓管理条例


  留学生宿舍是留学生生活、学习的场所,应保持文明、整洁、安全,使大家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为此,特做以下规定,请全体留学生遵照执行。

1、留学生宿舍的管理由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统一负责;

2、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私自迁移调换房间或多占家具设备;

3、留学生二人住一间房,学校不提共夫妇住宿条件。凡属空缺者,自空缺之日起一周内与他人并房。如逾期不并,则由宿舍管理员安排并房;拒绝安排者,安单间收费;

4、特殊原因要求一人住一间者,须向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如条件允许,留学生应自批准之日起,一次交清本学期单间费用后方可调房;

5、如申请退单间房,应自找同屋(留学生单独居住者),经批准后退房。自合并之日起,停止收单间房费。对于修业未满的学生,寒暑假期间费用标准不变;

6、不得利用宿舍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及学校校规的活动,所居住房间不得私自转让、转租等;

7、遵守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内会客,不能留客过夜。必须留客过夜者,应事先征得宿舍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填写外国人户口登记本,向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违者后果自负;

8、保持宿舍内外清洁,维护楼道畅通。不得在走廊上堆放杂物,不得随意涂划张贴。留学生的自行车或机动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在窗外悬挂、摆放或投弃物品;宿舍楼内禁养家畜;

9、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宿舍楼内设备。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

10、学校为每个房间配备公共设备,为每位留学生配备房间的设施(桌、椅、床及床上用品,空调,电视,热水器,电话等),供本房间住的留学生在校期间保管使用。如有丢失损坏,由本人自费补充。学习期满或中途退学时,如数交还;

11、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与休息的活动,如跳舞,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等;

12、禁止在宿舍楼内酗酒;

13、注意节约用电,遵守用电规定。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器、电加热器等,超常用电者应按规定交纳电费;

14、遵守防火规定,爱护消防器材,严防火灾,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暴物品;

15、宿舍各楼层备有天然气灶、冰箱、洗衣机,供留学生免费使用。要正确操作,使用天然气一定要做到人走气关,确保安全。其他物品如有因人为原因损坏,则由本人支付修理费用或按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16、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宿舍楼大门早6:00开门,晚上11:00关闭。有特殊情况者,应事先向管理人员提出申请。

 

------v 郑州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2006 v------

------v ADD: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 TEL:86-371-67780665 FAX:86-371-67781569 v------
------v Design by danfer 分辩率1024*768以上浏览本站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