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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教育技术中心 |
| 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
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内的设备是专供教师授课之用,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改作它用。 二、 所有多媒体教室均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任课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排定的教室上课,不得私自调换教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教室时,应到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并由教务处有关负责人签名,方可安排。 三、 任课教师领取多媒体教室钥匙及设备时必须持“郑州大学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证”。 四、 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 五、 任课教师要对所使用教室内的设备负责。 六、 任课教师下课后务必要关闭设备并将机柜锁好,及时归还钥匙和设备。对未关闭设备、未锁机柜门者将在网上公布。 七、 经查实确因教师未关闭设备、未锁机柜门而造成设备损坏或设备丢失者,要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以上规定敬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教育技术中心 200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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