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讲座之二

守法:公民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 朱金瑞

一个社会的有序运行靠法律也要靠道德。守法是则。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把守法规定为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之一,它既体现了道德和法律的内在统一,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中结合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
守法,作为公民的道德规范是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决定的。首先,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虽然法律强调他律,道德是一种“内在的法”,强调自律,但两者都是规范人们行为和调整社会关系的准则,在功能上都表现为奖励与惩戒。任何一个社会的稳定,都既要靠法律惩 治,也要靠道德教育。从历史上看.“道德教化”和“法律制裁”历来都是统治者采用的两种不可缺少的手段。其次,道德和法律在内容上互相吸收,思想上互相贯通。在某些特定的场合,道德的一些内容会被吸收成为法律的基本条款,法律调整的内容也可能由道德来完成。因为,一定社会的法律总是那个社会中价值观念的反映。再次,法治的实施需要道德的支持,道德的实行需要法律为其扫清道路。道德和法律在职能上互相补充,实践上互相促进。从国外经验看,不少国家在制定法律法规制度,保障社会文明发展和道德进步方面都 有效地利用了法律和道德的相互作用。如在澳大利亚,社会建立了一套优待老人的制度,老人们凭一张卡可享受住房、医疗、购物、乘车、观看影剧等方面的照顾和优待,于是尊老不再是一句空话。因此,《纲要》把“守法”作为公民的道德规范提出,说明守法不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同时还是道德意义上的;不仅是他律,还是自律,这对于公民真正做到守法有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守法,作为公民的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当前我国社会上大量 存在的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坑蒙拐骗;信用欺诈等现象,既是违反法律的,也是违背道德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和综合国力提高的严重制约因素。导致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公民缺乏法律意识,执法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因此,法制建设成为治理国家的基础性工程。而公民守法则是这一工程顺利拓展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具体说来,守法作为道德规范要求公民必须做到:首先,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以法律来保护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得的正当利益。党的十五大正式确立了依法治国的战略,使我国在法制化的道路上迈出重要一步,但我国两干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中的人治传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长期高度集中的体制,使我国公民的法制意识相对淡漠。因此,要真正地使守法成为公民的普遍自觉行为,我们的法制建设还任重而道远。其次,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把个人权利与个人义务结合起来。从法律的角度讲,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在法律领域,每个公民依法享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权利,和享受宪法及法律规定的权利对等的和互为前提的是,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反之亦然。因此,可以说,守法是从道德上鼓励每一个公民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勇于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最后,每个公民要为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承担道德责任。良好的人文环境和社会秩序的建立需要全体公民的守法行为和道德觉悟,同时每一个公民也是社会进步的直接受益者。在日前发表的《200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北欧小国芬兰由1995年的第18位,飚升到1998年的第5位,1999年提升到第3位,2000年已跃居第一,将美国等经济科技实力超群的大 国甩在了后面。研究表明,良好的社会环境、公民强烈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是芬兰竞争力提高的重要因素。
总之,守法作为一种道德规范的提倡和在全体公民中的有效实践,对于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乃至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抵制一切不法行为和违德行为,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意义重大。
(作者系河南财经学院教授)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