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道德讲座之一
爱国:公民首要的基本道德规范
乔法容
道德规范是对一定社会道德关系的反映,是一定的社会对人们提出的道德要求。在社会道德体系中,道德规范占有重要位置。中共中央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把爱国作为我国现阶段公民道德建设的首要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它反映的是公民个人与国家、与
祖国的道德关系,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在处理这一道德关系上,公民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也可以说,是公民行为的道德“底线”。
中华民族有着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我国古代一些思想家和志士仁人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化思想资料。“公忠”,就是讲如何处理个人与国家、天下之关系的道德规范,强调“临患不忘国”,“乐以天下,忧以天下”;许多世代传承的名言佳句,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都是爱国思想的典型体现。这些思想已经凝结为中华民族道德
的核心,成为抵御内忧外患的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干百年来,中国之所以能历尽沧桑而不倒,根本原因就是有一种坚如磐石的爱国主义情感和爱国主义信念作为思想基础。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进程中,赋予了爱国以崭新的时代内容,从而根本区别于传统道德中的“忠君爱国”思想和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早在1949年9月29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所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规定了“爱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国民的公德之一;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中再一次规定“爱祖国”是公民公德。这些都说明,“爱祖国”既是一个公民道德规范,又是公民必须遵守的一个法律规范,要用法律和道德两种手段来保证“爱国”规范的贯彻实施。
爱国主义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从“五四”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其主要内容是争取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建立新中国;新中国建立后到今天的改革开放新时期,它的主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强国。《纲要》提出:“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对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在中国进一步开放中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对这一规范作出新的界定,探索这一基本道德规范在新时期的中国公民有哪些新的要求。第一,热爱祖国。要求公民要了解祖国的历史和现状,以及祖国的人文地理和秀美山川,培养深厚的爱国主义感情。这种情感渗透着民族共同体成员对本民族前途命运的深切关注,能够成为维系民族生存发展的强有力的精神纽带。第二,坚持社会主义与爱国主义的统一。毛泽东说过,“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看在什么样的历史条件下来决定。”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致的,爱国与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这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实践,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从而大大激发了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奋斗精神。因此,我们要牢牢把握当代爱国主义这一主题,把爱国主义感情化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信念和力量,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实践。第三,把祖国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实践“爱国”这一规范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国亡家破”,“没有国哪有家”,当然更谈不上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因此,“爱国”这一道德规范与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相联系,进而体现为每一个中华儿女为了民族和国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放弃自己的暂时利益和个别利益,甚至生命。这就要求公民,要爱国就必须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的利益关系,其中重要的一条是要求个人要服从祖国的利益。第四,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维护国家形象。决不妄自菲薄,数典忘祖,丧失国格和人格。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强弱,关系到国家的形象和民族的利益,关系到国家的安全。这就要求我们越是对外开放,越要高扬爱国主义旗帜。第五,实现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任何形式上的破坏祖国统一、破坏各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行为。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爱国”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更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中国人民团结奋进的一面旗帜,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对于正确处理公民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情感,抵御各种分裂祖国的图谋增强民族凝聚力;对于培养每一个公民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更好地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系河南财经学院教授、河南省经济伦理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