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后勤集团)人事管理工作,建立适应郑州大学后勤社会化发展需要的临时用工制度,促进后勤
集团的发展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照《郑州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及郑州大学人事制度改革的 基本精神,结合后勤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临时用工是:除后勤集团正式职工和以往遗留下的计划内临时工以外,因工作需要所招聘的从事临时性工作的所有人员。后 勤集团各单位不准私自接收或变相使用计划内临时工或长期的临时工。
第三条 后勤集团使用的临时工一律实行聘用制。其招聘工作统一在后勤集团的领导下进行。
第四条 后勤集团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临时工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后勤集团将在临时工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鼓励和保护工作创新、技术改造,对其中的优秀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聘用办法
第六条 后勤集团临时工聘用的原则:坚持精简、高效和因岗选人、满负荷工作量的原则,充分调动临时工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
第七条 应聘临时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并愿意遵守学校和后勤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二)身体健康,无疾病,具有从事应聘工作的基本技能。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部分岗位应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男在18-50周岁之间,女在18-45周岁之间,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或从严。
同等条件下,现有在岗临时工,熟悉本岗位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或有专长的下岗职工优先聘用。
应聘临时工须持有身份证、学历证和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明。应聘技能岗位的临时工还须持有相关资格证。应聘从事饮食工作的临时工必
须具备饮食行业健康标准,并持证上岗,不准招聘有传染病或国家明令禁止不宜从事饮食业的临时工从事饮食工作。
第八条 聘用程序:后勤集团临时工的聘用本着"按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录用。采取公开岗位,自愿报名,双向选
择,签订协议,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办法进行。
第九条 涉及财务收费、涉密和物资管理等工作的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一般不得使用临时工。如果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临时工时应由学校内正
式职工提供担保。
第十条 临时工配备核定:凡需招用临时工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招用临时工应该具备的技能、担当的工作任务等,在正式工已全
部满负荷工作量的前提下提出本单位需用的临时工的数量,同时提供用工计划及相关资料报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决定后,统一确定各单位临时工的编制数。后勤集团财务部根据编制数确定各单位的季节性临时工工资总额。不经集团研究确定,
各单位一律不准私自聘用临时工,如违犯规定的,发生的费用及法律责任一律由用工单位负责人负担。
第十一条 管理权限: 后勤集团关于临时工的制度、规定等政策性规范文件由后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制订;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
办理后勤集团范围内的临时工招聘事宜;集团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的临时工的教育、管理工作;临时工的工资发放由人力资源
部和财务部共同审核发放。 第三章 责任与义务
第十二条 使用临时工的单位,须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负有加强临时工思想、法制、技术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防
止各类事故发生的责任。使用单位可根据本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具体的临时工管理细则。各使用单位对临时工要进行
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临时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公司组织进行。对那
些专业性较强的工种进行培训时,由用工单位具体组织,由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参与进行。要加强对临时工8小时之外的管理,
严格请销假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查处。
第十三条 临时工应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和后勤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
高自身素质、实际操作水平和技能。
第十四条 各使用单位 以口头约定的方式与临时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的具体内容由后勤集团统一确定。双方须严格按照约定的事项
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五条 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时,只要不损害学校和后勤集团的利益,原则上准许终止合同,但需提前15天向所
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后勤集团有权提前予以辞退
1)在履行约定期内,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2)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拘留或处理的。
3)道德品质败坏、盗窃、打架斗殴或有其它不道德行为的。
4)违犯学校和后勤集团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且情节较重的。
5)由于工作失职,出现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不服从领导分配,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7)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8)因病或非工伤,虽经一个月治疗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9)经过试用,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第四章 权力与待遇
第十七条 临时工根据约定享受临时工工资待遇。同时享受和正式工一样的政治待遇。参加、参与后勤集团的评先、评优和表彰;可以申请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和工会组织;受劳动法和地方相关劳动法规的保护。
第十八条 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可根据其岗位和工作量的不同以及从事工作技术性高低等由各使用单位提出具体工资数额,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经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但临时工月工资不得低于郑州市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根据工作表现及单位效益,可适当增加其浮动工资(
办法另定)。
第十九条 临时工工资的发放程序是:人力资源部按照已核准的临时工名单及每月由各单位上报的临时工出勤情况逐月进行审核后,由财务部直
接对临时工本人发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为领取临时工工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的修改权归后勤集团职工代表大会或后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于2004年7月1日实行。原《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季节性临时工暂行管理办法》(集团发〔2004〕2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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