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

zhengzhoudaxuehouqinjituan

制度建设

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
关于职工校内退养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快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依据《郑州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郑大党文〔2004〕36号)和《郑州大学关于校部机关人员分流工作的实施意见》(校人事〔2004〕11号)文件中关于郑州大学教职工提前离岗退养的相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后勤集团)的实际情况,经后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后勤集团现在编的学校正式职工实行校内退养制度。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行内部退养的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学校关于人事制度改革中有关校内退养工作的相关规定。
  2、本着解除职工后顾之忧和减轻学校及后勤集团负担的原则进行。
  3、坚持自愿申报,稳妥操作的工作原则。
二、申请内部退养应具备的条件
  后勤集团现在编的学校正式职工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校内退养:
  1、男性干部满55周岁(194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干部满50周岁(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男性工人满55周岁(194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工人满45周岁(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未达到上述内退年龄,但工龄满30年的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可提前1至2年办理退养手续。
  对不符合上述内退条件,但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丧失工作能力的职工,依据《郑州大学教职工退休工作暂行规定》可及时申请办理病
  退手续。
三、办理内部退养的有关规定
  1、年龄、工龄的有关规定
  年龄、工龄的计算终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年龄以周岁、工龄以周年计算,出生年月以本人档案中登记的时间为准。
2、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
  内部退养人员执行学校内退人员的工资标准,享受学校退休人员的同等待遇。
3、报名时间
  自2004年8月15日始至8月20日止。
4、报名办法
  本人填表,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后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审批。
5、具体要求
  校内退养及病退人员的确定,以学校的批文为准。在未批准和未办理相关手续之前,递交申请的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不
  得以此为借口而影响工作。
四、本实施意见由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郑大后勤制作维护  版权所有
<> Copyright © 2002 郑州大学后勤集团all rights reserved
<> TEL:0371-67766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