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后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例会规则
一、总经理办公例会是集团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和决策日常重要行政事项的会议。
二、总经理办公例会由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召开并主持,由集团办公室负责会务和记录工作。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一下午3:00,若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是正、副总经理、分管行政工作的总支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办公会议须由半数组成人员出席方可举行
。涉及有关单位的问题时,通知其主要负责人列席。
五、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集团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涉及到集团全局性的,且不宜由总经理单独作出决定的工作;
2.所属单位重要改革、经济工作、业务工作等,不宜由分管领导和部门经理作出决定的;
3.5000元以上的非正常支出;
4.集团各位领导对各自分管的行政工作提出工作计划,通报工作进度,相互交流情况,加强工作沟通与协调;
5.集团各位领导研究制定行政工作方案,由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根据多数同志的意见作出决定。
六、凡列入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议题,必须首先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凡涉及几个单位和部门的,应在会前协调一致
。
七、集团办公室负责通知与会人员,对比较复杂和重要的议题,尤其是涉及政策性比较强的重要问题,集团办公室要提前向会议组成人员通报
会议内容和拟处理方案。
八、总经理办公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对提出的解决方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在此基础上,按
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采纳多数人的意见,最后由会议作出决定。会议决议一旦形成,各有关单位就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若有不同
意见,在贯彻执行的同时,允许保留意见。
九、严格会议保密制度,会议过程和情况,任何人都不得泄漏。
十、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的决议和决定,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单位传达,负责催办、督办、记载办理情况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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