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后勤集团接待服务公司岗位设置及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招待所、培训楼)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建立精简高效和按劳分配的企业化运行机制,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激发接待公司活力,提高公司综合效益,促进接待公司快速发展。根椐《郑州大学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招待所、培训楼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以责定岗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做到岗位设置合理、精简高效。
2、坚持以岗定人,一岗多责的原则。做到人随岗定,先岗后人。
3、坚持绩效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以岗定薪,强化优质服务、经济效益与个人所得的关系,实行责、权、利相结合。
4、建立灵活机动的用人办法,坚持可上可下,可增可减的原则。在基本岗位确定后,一线岗位的人员数应随着经营效益的变化增加或减少,管理岗位根据工作业绩等条件进行考评,能上能下。
二、岗位设置范围指数
1、招待所岗位设置9人;
(1)所长 1名
(2)总台服务 2名(含领班1名)
(3)客房服务中心 4名(含领班1名)
(4)洗衣工 1名
(5)安保员 1名
2、培训楼岗位设置8人
(1)主任 1名
(2)总台服务 2名(含领班1名)
(3)客房服务中心 2名(含领班1名)
(4)洗衣工 1名
(5)安保员 1名
(6)研究生宿舍 1名
三、工资结构及标准
1、招待所职工工资的基本构成因素为: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实行效益工资后,取消接待公司(除车队以外)全部正式职工岗位津贴。
2、工资标准:按照接待服务公司对招待所、培训楼的岗位设置,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劳动强度等因素的不同,划分为不同档次标准。
(1)基本工资:领班服务员、洗衣工、安保员每个工作日工资标准为12元,客房服务员每个工作日工资标准为10元(不包括正式工工资)。
(2)效益工资采取全月以底分制为原则。其各岗位标准为:所长(主任)12分/月;领班(正式工)10分/月;其它服务人员7分/月;新招临时工(两个月内)5分/月。各分值=招待所、培训楼提取部分-各项经费支出÷招待所、培训楼当月总分系数。
四、分配方式
1、招待所、培训楼每年经营收入总额(以当月上交集团财务为依据)提取经营成本费用。其分配原则为:招待所全年经营收入以40万元为基数,提取50%的经营费用;营业收入达到40万-60万元(超过40万部分),按55%提取经营费用;营业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超过60万部分),提取60%的经营费用;培训楼按50%提取经营管理费。
2、招待所、培训楼每月暂按50%提取经营费用进行会计核算。当月分配不许透支。招待所年终收入达到40万元以上,根据分配比例另行核算,超额提取部分作为效益奖,由接待服务公司制定分配办法,再进行二次分配。
3、招待所经营成本费用主要包括:
(1)水费支出;
(2)电费支出;
(3)洗涤、清扫、保洁等各项卫生费用;
(4)各种小型维修费用(不包括设备购置和房屋维修);
(5)电梯养护费用;
(6)客房一次性用品费用;
(7)各种办公经费包括电话费等;
(8)加班费、临时工工资、效益工资;
(9)上交接待服务公司管理费〔包括接待公司经理、副经理(车队编制职工除外)的福利和岗位津贴、办公费等〕。
4、培训楼经营成本费用主要包括:
(1)洗涤、清扫、保洁等各项卫生费用;
(2)各种小型维修费用(不包括设备购置和房屋维修);
(3)各种办公经费,包括电话费等;
(4)临时工工资、效益工资、加班费等;
(5)按10%上交接待服务公司管理费;
(6)研究生宿舍(四层楼)所有的保洁、维修等费用。
五、接待服务公司票务管理中心的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在不断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的同时,积极开发新的服务内容,做到开源节流,接待服务公司设立票务管理中心。
1、业务范围:车票、飞机票的订购;学校一些单位物资的代购;各类商品的代理;旅游等。
2、分配原则:第一年(2005年4月1日-12月31日 )为探索扶持阶段;从2006年元月1日开始,根据业务范围的开展及效益情况,作相应的分配体制变更。
本方案自2005年4月1日起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