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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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科技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促进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若干意见》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科技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河南省国家

大学科技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颁发,标志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

园建设进入实质性的启动阶段。

《意见》就大学科技园的发展方向、促进大学科技园发展的政策与措施以及加强大学科技园建设

的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指示。

《意见》指出,大学科技园是以大学群体为依托,利用大学的人才、技术、成果、信息、实验设

备等资源优势,主要从事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产业化活动的开放式高科技园区,是我省创

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科技园应坚持开放、多元化的发展方针,采取“多校共一园、一园(基

地园区)带多点(高校分园)”的建设模式,基地园区设在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由郑州高新区和郑

州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等高校共同建设。

《意见》指出,大学科技园建设用地和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可按划拨方式提供;郑州大学、河南

工业大学等入园高校在郑州高新区建设新校区应向地方政府交纳的建筑安装税,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

渠道资助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大学科技园基地园区建设和发展;河南省大学科技园

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入园企业5年内创造的地方财政收入,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渠道支持河南省大学科

技园发展公司,用于大学科技园基地园区建设和发展;大学科技园产业化基地建设用地,从已批规划

建设用地中解决600亩,土地补偿金由省财政负担1/3,省教育厅、科技厅负担1/3,入园企业负担1/3

其余不足部分由郑州市政府出资;省政府在其管理权限内对大学科技园基本建设收费予以减免;大学

科技园为在孵企业提供风险投资、工商注册等服务,对于进口用于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软件、仪器设

备等,免征关税和增值税,出口企业可获得自营进出口权;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

及境外科技人员入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鼓励省内有条件的其他高校进入大学科技园,设

立分园。

《意见》指出,为加强对大学科技园建设与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河南省大学科技园联席办公会

议制度,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成立由省教育厅牵头、省科技厅、郑州市政府、郑州高

新区及各入园高校负责同志组成的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

                                                            2004年10月21日

郑州大学校办产业管理处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