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国耻

 

黎明

 

什么叫“国”?什么叫“国耻”?

  不知“国”者实无国;不知耻者即无耻;不知“国耻”之国必廉耻扫地之国;不知“国耻”之民必爱憎不明之民。不知这些而以爱国者自居者,会以耻为荣,以丑为美,以扬国威为名行扬国丑之实。

  在世界各民族语言中,“祖国”和“国家”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一个爱国者的起码要求,是不能将两者相混淆。这一点且搁置不提,看看眼下诠释的“国”的概念吧。什么“人民、领土、主权国家三要素”,什么“全民国家”,那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虽然我们这里私营企业主已和工人同在一个先进组织,革命的国家学说并未因执政而变更。教科书、辞书教育全体国民说,我们的“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军队、警察、监狱”等“阶级统治机关”。至于各个“国民”属于哪个阶级,是统治别人还是被人统治,没人告诉你,你只好自己掂量着猜,猜错了活该你倒霉。无论如何,“国”还是要爱的,爱的对象已经指明,尽管它是“工具”,有时还弄不清到底是谁的“工具”,反正因它极重要而非爱不可,不然更会出现些“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阶级斗争为纲”的时期,“国”的理论与实体为时代服务的很好,倡扬、强化的就是国民间的不平等与不可调和关系。可这和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基础柱石”是完全逆反的,依然驴唇不对马嘴凑合下去,就“耻”了。

  国家学说连“平等”都不承认,“文明国家”又从何谈起呢?既非“全民国家”,“提高国民素质”岂不成了“提高统治阶级的素质”?“富国富民”岂不成了“富统治机关富统治阶级”?一国执政“不承担调和本国社会矛盾的职责”,那么还干些啥事呢?“全民创建”等等全民性活动也成了和一些“不可调和的”阶级在一块瞎搅。对说不清又不好用的“国理”咋办呢?有新老八字可让吾辈知“国”,老话曰“拨乱反正”,新话为“与时俱进”。

  说到“国耻”,辞书上解得简单:“国家所蒙受的耻辱。多指受外国的侵略和压迫而言”。国家是否蒙受耻辱或能否雪耻争光,说到底都由一国“内因”所决定,“多指”外侮而“少指”、“不指”内辱,说明中国人的国耻观畸形、模糊而不足为鉴。

  其一,国耻必随“民难”,无“民难”则称不起“国耻”。国民不遭罪,国亦无“耻”可言。“某年某月某日赵王为秦王击缶”之类的荣辱,和“人民国家”无关。达官贵人在外国露脸并非人民光荣,他受慢待或者丢了人,老百姓也不应该硬是觉得一介小民脸上被抹了狗屎,没必要自报奋勇“凑份子”去替他担待。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灾难深重,而这个国家的元首却在全世界威名赫赫甚至“光辉灿烂”,即民难国耻兼而有之;如果一个国家的国民幸福康乐,这个国家的元首即便在世界上默默无闻或被人耻笑,那不过是外国人的愚昧和不幸,幸福的本国何耻之有?看重谁的“脸面”、“形象”、“威严”,还是着重国民的生命、生活、生机,这两种视点的国耻观有天壤之别,是“人民国耻观”和“人主国耻观”的区别。

  其二,国耻之源有“内乱”、“外侮”、“中外合滋”三者,大体表现为“具体事件”(这不必多说)、“综合现象”(如“国民素质低”、“普遍腐败”、“知识分子遭遇”、“造假大国”等等)和“历史阶段”。国耻中以后者的“历史阶段”为最,是包括许多“综合现象”和“具体事件”的国耻。如日军侵华十四年,“文革”十年,民无一日不受难,国无一日不蒙羞。

  其三,内乱比外侮所造成的“国耻”,危害更惨烈,耻辱更深重。中国人“自作孽”的能量之强、损失之大,远非外敌可比。远的,历史上争霸夺权的各方,动不动就焚宫屠城,杀人如麻,毁宝无数,中国社会“两大文明”不断积累又不断毁灭,分分合合中轰轰烈烈地打破坛坛罐罐,造成了停滞不前的“超稳定”历史。说近,八国联军毁掠圆明园属“外侮国耻”中大者,而“文革”横扫中华瑰宝和历史遗产,又相当于多少次八国联军入侵的破坏?侵华日军从“9·18”到“8·15”十四年中,与举世无双的汉奸大军“协同作战”,伤了3500万中国人的性命,“大跃进”非正常一跃,在正常年景的三年中“非正常死亡”却超过这个数,而“饿死”所说明的社会破坏程度并不低于“被杀”。

  其四,当代大造“内乱国耻”时,“民族精神”往往处于极度亢奋状态,众多国民非但不知耻,并且“无比自豪无比激动无比幸福”,对自己正在“创造历史”、投入“最神圣的伟大事业”深信不疑,对其它的“文明”,对“落后”、“反动”的国家极端仇视和轻蔑,相信自己国家的灾难与困苦都由外敌所造成,封建法西斯思潮借民族主义情绪兴风作浪。

  其五,对国耻的“认定标准”或感觉印象,因国家体制、社会发展水平、国民文化与文明程度而大不相同。高官受贿、法官违法、总统窃听,有的国家的舆论就大喊“使整个国家蒙羞”,而在有的国家却会有人说“这算屁事”。“虱子多了不咬”,“久居鲍肆不闻其臭”,感受“耻”与“国耻”也同此理。人们处于耻辱包围因难以承受而自生“保护机制”,不得不麻木、迟钝了。同时,他们为能回避真正的耻辱也生成了另一种敏感的“调节机制”。国际关系中有点摩擦则一律抱怨“不够强硬”,动辙说“要是过去如何如何”。埋怨足球太臭丢了中国人的脸,憋着一股傻劲准备在耻辱的日子里欢庆国脚们踢出个奇迹。遇到涉外的商品、服务纠纷,就煽情说“侮辱的是整个民族”。某个外国人在公交车上撒野,全国媒体大肆抄作,为外国人做了中国人常做的事而愤恨不已,好像中国人就该道德水平低而外国人一低就很稀罕。一惊一乍地把些“屁事”提到国耻的高度,即不知“耻”与“国耻”之明证。

  平常所说的“有辱祖先”和“无愧后人”,并非执求科学概念。耻辱与光荣都属某代当事人的事,不可以“遗传”或“返祖”。但出于良心、情感上的这种“设想”,却是可贵的。设想祖先、后人在审视我们,标志着某几代人比较其优劣来,至少在形式上引入了历史和“文明成果”的座标,理性就后发而至了。

  先祖中的先贤、先烈们的精神、思想,并未催开当代人的文明之花,反而被横扫的七零八落。尽管在很长的历史时期、许多历史阶段的多数祖先是平庸乃至昏庸、不文明乃至野蛮的,我们当代“龙的传人”还是把他们“辱”得够呛。

  评价“文革”有四个字,曰“史无前例”,字字千钧却惊醒不了国人自我陶醉的黄粱梦。什么叫“史无前例”?就是咱在世界文明史、社会发展史上是“地位空前”,全世界、全中国各时期的人都傻不过咱、孬不过咱!

  “可是,我们是勤劳、勇敢、智慧的民族啊!”怎么会!要是的话,就不会是长期落后挨打的民族;不会是“内战”远大于多于“外战”的民族;不会是因内患动辄自伤数百万、数千万人命的民族;不会是几十年内就将祖宗遗产糟蹋殆尽的民族;不会是“假大空套”流行的民族;不会是贯彻落实不了“小学生守则”的民族;不会是热衷于吃喝嫖赌打麻将的民族;不会是见自己同胞让人当“肉弹”去滥杀无辜还有许多人高声喝彩的民族;不会是千人围观遇难场面而不伸援手的民族;不会是时时生活在耻辱中而视耻辱为正常乃至“幸福”的民族……

作家北村有言:“这年头谁还知道廉耻二字啊!”不,作为一个当代中国人,我深感耻辱。如果因我放弃“臭美的权利”而不容于同胞,我将只有不是为自己的悲哀和恐惧。

 

 

该文原载《凯迪网络》